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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avril

考试终结篇

24小时的take-home考试,头一回不睡觉地做完。
 
中午12点47分拿了考卷,到图书馆里开始狂翻书,构思,写作。教授也太狠了点儿,把一个长达60多页的英国案例,放到加拿大的背景中来,问如果这个案例在加拿大最高法院应该怎么判决。考察得挺全:谁要是没读这个判决,那就差不多死跷跷了;谁要是没读加拿大最高法院在相同领域的判决,也没办法作答。俺虽然稍有准备,却也得重新再翻笔记甚至判决,才能理出点儿头绪来。而且,屁话费话不能太多,答案有字数限制,两道考题总共不能超过2800字。
 
折磨死俺了。写得太精练怕说不清楚,稍微一解释又唯恐超了篇幅。俺就边想,边写,边改,真是从来就没这么费劲过(活该,让你平时不好好学习!现在火燎毛了吧!)。忙活到晚上十一点半,大脑已经一片空白,肚子开始叽哩咕噜地抗议,第一道题基本搞定了,又修改了很多次,再熬估计也没什么意思,遂收拾书包回家。离开座位的时候,许多仍在拼命的孩子们投来了羡慕的目光。其实俺想对他们说,别怕,俺还没做完呢。你们继续在这里熬,俺这把老骨头先撤了。
 
出了图书馆,小雨在浠浬浬地下,小风在嗖嗖地刮,俺的小蹄子在刷刷地跑,钻进地铁站搭车回家。坐在车上,温暖放松,并无困意,大脑却强迫症般地一刻不歇,回想着怎么改进刚写的东西,完全不听俺的使唤。
 
回到家,和欢快可爱的皮皮亲热了一会,吃了Leo热好的馄饨汤,心满意足地打个饱嗝,夜里十二点半时正式打开电脑,铺开书本,继续奋战第二道题。这一道要容易一些,就是问俺们对这学期读过的一本书的感想和看法,可以有小范围的自由发挥。
 
夜深人静的时候,本来是才思泉涌、自由发挥的最佳时刻,但皮皮这个小死东西,一直在俺脚底下转悠,还不停地撕啃从藤椅上偷下来的靠垫,哄也哄不好。后来他玩得累了,就枕着那个靠垫,在地板上睡觉,呼噜打得急促,极富韵律,摆明了要气俺。回头看床上,Leo也裹在被子里睡得正香,就剩俺一个苦命的人儿在台灯下写东西。由于天气突然降温,又没有暖气,屋子里一片冰冷,俺敲键盘的手都不利索了,像个乌龟似地踡缩在桌前,要多可怜又多可怜。俺想,这时候最应该放一曲“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的背景音乐,来烘托这种悲惨的气氛,刻画主人公此时此刻的心境。对了,要是DJ大哥实在找不到这一曲,放个“小白菜呀”之类的也凑合。结果,DJ大哥神马曲儿也没放,倒是给了俺一棒槌,警告说已经凌晨四点了,来个“十万火急”怎么样。
 
哎哟,不能再痴人说梦了。俺狂写,再狂删,再狂写。噼里啪啦狂打到五点,TNND,可是写完了。本来要松口气,小露一下胜利的微笑。可Word字数统计工具说,小样儿,就你还想乐。看看吧,超了好几百个字儿,哭去吧你。WHAT? 俺真得要哭死啊,立马从第一行开始读,看到多余的就删,每删一次就小小地心疼一下儿,耗了不知多久,还是从头到尾过了一遍,字数减到2783。最后,检查一次语法和格式,从打印机里轰轰地抽出来。早上六点,考试搞定!
 
写完了,倒也不累了,困意全无。坐在电脑前干挺着看新闻,瞎逛悠。早上八点半,等Leo和皮皮起床,一起收拾东西出门。走在乌云密布、空气清新的路上,俺就像一片云,脚下软绵绵的,脑袋里空空的,身子晃晃的,进了学院的学生事务办公室。Thomas大叔一看俺这神魂游离的模样,就知道肯定是来交take-home的,拿过去二话没说,先卡上章,标上时间,再叫俺签名。检查无误后,对俺一笑,说了句ok。
 
万岁!总算考完了!
 
注:其实俺这还算不了什么。据说某些一年级学生,会24小时不吃、不喝、不睡、极少上厕所,那可真叫牛。
 
顺便传一张学院里学生杂志最后一期的封皮,把考试和做作业的过程刻画地活灵活现。
 
20 avril

点儿背

从Super C超市出来,大包小包地东西丢进汽车后备箱,Leo说:“你来开吧,练练车。”
 
尽管俺经过半夜苦熬,早上刚交上一个24小时的take-home考试,头脑尚不清醒,但听到Leo说中午带俺去吃自助,顺便到几家店转转,就乐呵呵地接过车钥匙,打火,起动,上路。
 
车开起来那叫一个顺。自打上了路以后,绿灯不断,俺前面一辆车都看不见。对俺这样的新手来说,是多么开心的事。从超市回家的路上,需要经过一个凹型的地下隧道。俺是极不喜欢这个黑乎乎的东西的:一来隧道上下坡度很大,像极了过山车;二来俺对隧道一向恐惧,觉得没准儿什么时候它就会塌下来(大片看多了的后果)。所以,每回开车过这个隧道,俺总希望可以快点儿过去,这次也不例外。你看,俺的车子嗖地就滑到了隧道底部,接着慢慢爬升到对面出口,看到了前面明亮的天,和马路中间一个警察。
 
OMG,是警察叔叔啊。只见他手里拿了个像手枪一样的神奇玩意儿,打手势叫俺把车开到路边。好家伙,旁边停着三辆警车,齐唰唰一字排开,警察叔叔们正在忙碌着,和停在俺前面的几辆车聊着什么。俺当时的脑袋肯定被驴给踢了,很傻很天真地以为警察叔叔只是抽查证件。
 
车窗摇下来,警察叔叔笑着打了个招呼,“French or English?” 俺说“鹰哥力士”。他便给俺看了那个神奇玩意儿上的数字,上面写着79km/h,巴啦巴啦说要俺的临时驾照和Leo的证件,拿走以后跑到警车里忙活去了。路上驶过的车辆,一个个咧着大牙看着一脸无辜的俺。趁这功夫,俺看到另外一个警察叔叔,站在离俺们车窗不远的地方,举起那个长着两个玻璃眼的怪手枪,传说中的激光测速仪,瞄准了黑洞洞的隧道,姿势相当酷。
 
俺睡眠不足、神经短路的大脑总算冒了个泡,听到有个声音说:“叮咚,恭喜你中了周日超速大奖!请稍候,警察叔叔会告诉你中奖金额和领奖方式。”
 
奖券递到俺手上时,俺瞅了一眼。对,俺刚才听得没错儿,此处限速50,俺开到79,需要小罚125大洋,扣两点(注:扣到四点就吊销临时驾照三个月)。
 
俺哭死!可怜俺连正式驾照都没考,就在临时驾照上扣了分儿。最可气的是Leo,一点同情心都不表露,还大笑不已,说“刚才开地爽吧!等你夏天路考的时候,人家看到你有超速记录,肯定不让你过,哈!”说完了还做鬼脸吐舌头,给俺炫耀说他开了六年的车,都没吃过超速罚单,都没有俺运气,真是气死俺老人家了。好吧,既然你不仁,休怪俺不义:顺便报个料儿,上次他出门,车趴错了地方,买根葱的功夫就吃了个150大洋的ticket,回来气得大叫,捶胸顿足,又伸胳膊又踢腿儿,一点气量都没有,还好意思笑话俺。
 
点儿背就是点儿背。早上到图书馆交考卷就不顺。头天,工作人员拿错了签名表格,叫俺签到。今天交卷时,在正确的单子上找不到俺的名字,就怀疑俺是否超了24小时的答题时限,好在俺记得清楚,坚持要她查找其他名单,才找到了俺的大名,洗清了嫌疑;然后买完了菜,就吃上了罚单。邪门儿的很,俺被截时周围一辆车都没有。俺被扣下以后,那隧道里的车一辆接一辆,变戏法儿般的鱼贯而出,即使超速了警察叔叔都没法儿拦。后来在其他商场购物完毕,从自助结账机上扫瞄商品,故障不断,几样东西扫了半天才搞定。
 
其实,这些都算不了什么,最搞笑的还在后头。吃好自助餐,俺拿来两个fortune cookie,让Leo先挑。他说,“你今天点儿这么背,先挑个好的吧。”
 
俺就乐呵呵地抓了其中一个幸运饼,咔嚓掰开,抽出里面的小纸条,心里高着兴,想看到点儿好东西。结果打开一看,上面红红的一行写着:“Your luck has been completely changed today。” 
 
我倒!!!
 

bad luck

18 avril

粗心

最近老是丢三落四,粗心大意。估计又得了考试综合症,每天看得头脑发胀,晕晕乎乎,找不着北。
 
有两次早上出门去学校考试,居然忘记带手表。临走的时候明明还点数了半天,确认有无落下的东西,很傻很天真地认为都带齐了。快到地铁站的时候,觉得手腕上很轻很放松,才突然记起手表这回事,意识到“坏了”。幸好两次Leo出门比俺晚,俺才能打电话回去叫他捎过来。接到手表以后,俺就疯子似地冲上地铁,爬上山坡,闯进教室,考试几分钟后就开始了。这种事情在以前,是俺无法想像的,因为俺很少在细节上犯错误。唉,有些轻度中年痴呆或脑残了。
 
皮皮近来总抓脖子,俺也没当回事儿。前天给他洗澡时,发现他脖子上有块皮肤都抓红肿了,样子有些吓人,立马约了去看宠物医生。细心的医生姐姐给皮皮检查了眼睛、嘴巴、耳朵,听了心跳,测了肠温、用红外线灯查照了患处,确认不是虫类感染,大概是他自己经常抓痒弄伤的。这样俺就放心多了,拿了药膏回来给他涂。按照医生的建议,俺还给他做了个脖套,把脖子保护起来,免得他再抓。涂了两天,皮肤已经慢慢愈合。对待小动物,马虎不得。
 
当然,有些“粗心”挺值得研究和关注的,俺有空就趴在网上琢磨,原来粗心也是一门境界高深的艺术。比如,西方媒体一不小心就拿了尼泊尔警察棒打西藏僧人的图片,移花接木到中国头上;要么就一不留神地错过了海外华人支持奥运反对歪曲的集会和游行活动;还有CNN的时事评论员C先生,据网友怀疑,其因为感染了口唇疫,导致大脑和嘴巴产生协调功能紊乱,顺口说出中国人民为暴民和土匪的言论。不知其患病说是否确有其事,如果有的话,还要请其及时治疗。俺也希望,主治医师在诊治过程中万万要细心周到,对症下药,莫要粗心地做出结论,认为其病患根源来自口蹄疫,需要使用老人牌脚气水标本兼治;对于杜克的某同学,其“粗心”程度不可谓不雄壮,其“爱国”举动不可谓不震撼,其“政治抱负”不可谓不远大。时至今日,其“汉奸”之誉不可谓不名符其实。能够稍不留神、步步为营到如此声势,其策略不可谓不小谋浅算。
 
听了MC的新单曲Touch my body,一如既往的风格。很奇怪的是,她自出道以来,所有专辑的曲风在整体上并没有明显的变化,听起来基本上属于一个类型,但为什么每次都能卖得很好呢?可能是歌迷们都被earwashed了。但不得不承认,她的歌还是很好听的。看了此歌的MV,原来MC也有“粗心”的时候,因为迷你裙太短,起身的时候有走光的嫌疑,真是“太不小心了”。
4 avril

四月飞雪

四月四号,天降急雪。坐在图书馆里恶狠狠地诅咒这天气,什么时候才是个终了。
 
读藏族作家阿来写的《尘埃落定》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阅读习惯还是老样子,每天在来回学校的地铁上,翻上几页。上次看完了《活着》,随手从一堆新书中捡了这本描写藏族土司制度的小说。回头掐算起来,开始读这本小说时,恰逢西藏事件发生之日,这种莫名的巧合,如同在四月天里望见漫天飞雪一般,令人惊诧。
 
援引其中一段主人公的内心独白。这一段是小说的主人公-藏族土司酒后和他的汉族太太生出来的傻儿子-土司少爷所说的心理话。我惊异于傻子的大智惹愚。
 
“我们常说,汉人身上没有什么气味,如果有,也只是水的味道,这就等于说还是没有味道。英国来的人就有味道了,其中跟我们相像的是羊的味道。身上有这种味道而不掩饰的是野蛮人,比如我们。有这种味道要用别的味道镇压的就是文明人,比如英国人,比如从英国回来的姐姐。她把票子给了我,又用嘴碰碰我的额头,一种混合气味从她身上十分强烈地散发出来。弄得我都差点呕吐了。看看那个英国把我们的女人变成什么样子了。”
 
还读到一篇关于西藏记录的文章,发表于Bulletin of the American Geographical Society, Vol. 47, No. 2. (1915), pp. 100-114. 作者是美国新闻记者Francis H. Nichols (1869-1904)。 1904年,他在清政府和美国地理协会的协助下,进入西藏研究藏传佛教。当年2月13日,他在旅行日记Lamasery Life《喇嘛庙的日子》中写道:
 
"Why and how, in defiance of both Chinese and Tibetan rules, I, a foreigner and a "devil," should be accorded this privilege I can not write here.
[...]
Lamasery life is almost certain to get on the nerves of any man who takes it too seriously. If the average American believed as lamas do and lived their sort of life, he would be a candidate for a lunatic asylum within six months.
[...]
I have written the foregoing only because I believe this line of investigation to be original. I wish to indicate the direction in which my studies of Lamaism have led me, so that in the event of my being "finished" in the land of the Ma-ha-ga some one else may continue from the point where I have been compelled to conclude."
 
1904年12月29日,Francis因病客死西藏,年仅35岁,未能继续以新闻记者的身份完成他的研究。
 
1904,2008,四月,雪天,奇妙的组合。我的脑子也像那个傻子土司少爷一样,用力地周转起来,搞不懂自己到底要写些什么。